2024 年,我國啟動了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以下簡稱“三年行動”),這是從根本上解決制約當前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的重要舉措。2025 年,三年行動進入關鍵的第二年,實現《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 年)》提出的目標刻不容緩。
2024 年 10 月 24 日,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功能作用 助力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對安責險的各項工作進行全面多角度的部署,尤為注重并堅持事故預防這一核心初衷不動搖,從根本上強化安全生產的根基,確保事故預防工作貫穿整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始終。《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強化安責險的事前預防功能,進行風險分析與分類施策,保險機構要建立風險研判和結果應用機制,要根據不同風險類型開展針對性的事故預防服務,指導企業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 ;協助投保單位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利用費率浮動機制鼓勵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從源頭上減少事故的發生概率。強調要加大事故預防服務費用的投入,明確保險機構投入事故預防服務費用的比例以及事故預防服務費用的使用范圍,并加強對費用使用的監督管理,推動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實現安全生產的關口前移和源頭治理,為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提供有力支持。
另外,此次《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修訂注重落實《安全生產法》的新要求,緊扣我國安責險發展現狀,強化問題導向,吸收了最新實踐成果,借鑒了國外有益經驗,突出強調和規范事故預防服務,強化安責險制度的事故預防功能。其中一個體現是,修訂中專門增加“事故預防”章節,要求事故預防服務應當覆蓋所有被保險人 ;就保險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服務的機構人員管理、費用管理、服務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等方面,細化規范要求 ;要求保險機構應當按照原則上不高于安責險實際收取保費的 21% 投入事故預防服務費用,并確保專款專用 ;明確保險機構應當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對事故預防服務的監督,有利于進一步壓實保險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服務的職責 ;明確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保險機構為投保企業開展事故預防服務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或能力的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 ;打通保險與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的行業壁壘,明確保險機構可以投資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服務。
險試點工作方案》。此次試點選取河北、山東等 6 個省份和地區作為第一批安責險試點單位,在安責險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安責險事故預防服務“三方合作機制”建設、提升安責險事故預防服務質效等 3 個方面開展為期一年的試點工作。通過先行先試,為我國安責險制度全面深入實施創造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為做好試點工作、更好落實試點目標,《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方案》從 4 個方面落實試點工作。一是明確試點內容。河北省、山東省承擔安責險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試點 ;四川省、江蘇省宿遷市承擔安責險事故預防服務“三方合作機制”建設試點 ;山東省、廣東省和北京市承擔提升安責險事故預防服務質效試點。二是明確目標任務。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試點工作,各試點單位要探索形成適合我國國情的、較為完善的安責險事故預防服務管理機制和體系 , 試點地區重點高危行業領域安責險事故預防服務全面覆蓋、服務質效明顯提升 , 鼓勵行業領域安責險事故預防服務有序推廣 , 對預防服務實現有效在線監測 , 進一步完善事故預防服務三方合作機制 , 為我國安責險制度全深入實施創造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三是明確實施步驟。明確各個階段的時間節點 , 將試點工作分為啟動、實施、評估和完善 4 個階段 , 并明確各個階段的主要任務 , 科學指導試點工作。四是明確保障措施。建立與試點單位的協同聯動工作機制 , 加大相關領域和相關事項的協調支持力度 , 加強統籌協調 ;鼓勵試點單位加強調查研究 , 適時組織對有關制度機制進行研討論證 , 強化措施保障 ;加強現場指導和專家幫扶 , 及時發現和分析評估新情況新問題 , 加強工作指導。